伐尼克兰与教育和咨询相结合,帮助人们戒烟。伐尼克兰属于一类称为戒烟辅助剂的药物。它的作用是阻断尼古丁(吸烟)对大脑的愉悦作用。
【药品规格】
伐尼克兰(酒石酸盐)0.5mg,1mg;片剂。
【药理类别】
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
【作用机制】
伐尼克兰与 α4β2 神经元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结合,具有高亲和力和选择性。伐尼克兰在戒烟方面的功效被认为是由于其与烟碱受体的 α4β2 亚型结合时产生激动剂活性,同时阻止尼古丁与这些受体结合。
【适应症】
戒烟辅助剂。
【伐尼克兰的用法用量】
成人
为患者提供咨询和教育支持。设定目标“戒烟日期”。在目标戒烟日期前 1 周开始治疗。或者,可以开始治疗,然后在治疗的第 8 天至第 35 天之间戒烟。饭后服用一杯水。最初在第 1-3 天每天服用 0.5 毫克一次,然后在第 4-7 天每天服用 0.5 毫克两次,然后每天服用 1 毫克两次。如果出现无法忍受的恶心或其他不良反应,可以减少剂量。治疗 12 周;如果患者成功戒烟,可以继续 12 周,以进一步增加戒烟的可能性。
无法或不愿意突然戒烟的患者:考虑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开始服用伐尼克兰,并在前四周内将吸烟量从基线减少 50% ,在接下来的四周内再减少 50%,并继续减少,目标是在 12 周内完全戒烟;继续总共 24 周的治疗。如果患者有戒烟动机但未成功,一旦导致戒烟失败的因素得到解决,鼓励患者再次尝试使用伐尼克兰。
严重肾功能不全:最初每天一次 0.5 毫克;可逐渐增加至每天两次最多 0.5 毫克。ESRD 伴血液透析:如果耐受,每天最多 0.5 毫克。
孩子们
≤16岁:不推荐。17-19岁:不确定。
【警告/注意事项】
监测神经精神不良事件(例如行为变化、激动、抑郁、自杀意念);评估并考虑减少剂量、在更密切的监测下继续治疗或如果发生则停止治疗。已有精神疾病。癫痫发作史或其他可能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因素。心血管疾病;监测新的或恶化的体征/症状。肾功能不全。老年人。孕妇。哺乳期母亲:监测婴儿。
【伐尼克兰相互作用】
可能会影响酒精耐受性;减少饮酒量,直到知道效果为止。戒烟可能会影响其他药物(例如华法林、茶碱、胰岛素)的代谢。尼古丁替代疗法会增加副作用。
【不良反应】
恶心,其他胃肠道影响(例如便秘,胀气,呕吐),睡眠障碍(例如异常梦境,失眠);尼古丁戒断症状(由于戒烟),神经精神症状(可能很严重),心血管事件;癫痫发作,梦游,血管性水肿,超敏反应,严重皮肤反应(罕见);如果发生,请停用。
注:本文旨在介绍医药健康研究,不作任何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