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办事指南
 
补领婚姻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8/11 17:00:42    

办事项目名称

补领婚姻登记证

补 领 条 件

(一)当事人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损毁或内容有误;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须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原婚姻登记是由本机关办理的;

(三)当事人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四)当事人依法办理过婚姻登记,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五)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补领结婚证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的个人页及户主页)原件、复印件( 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个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军人须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三)双方3张大2寸(6cmx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蓝底红底均可)。

补领离婚证: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的个人页及户主页,户主页也可以是盖上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同上),军人须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2、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2张大2寸(3.5cmX4.5cm)近期免冠单人照片(蓝底红底均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规定:结婚证书工本费9/对,离婚证书工本费9/对。

办理机构

同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同仁县民政局办公楼三楼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00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咨询电话

0973-879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