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残联办理《残疾人证》流程
1、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在所在村(社区)开具相关申请人证明,并加盖所在乡镇政府印章。
2、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时凭所在村(社区)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到县残联领取鉴定表。
3、凭领取的鉴定表在残联所规定的医院进行鉴定。精神和智力残疾的患者必须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鉴定,其余在黄南州医院鉴定。
4、凭医院的鉴定表、身份证、户口本、6张小1寸照片到县残联提出办理残疾证。
5残联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指定医院评定表上报县残联进行初审,并由主管理事长签字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6、将初审合格的评定表报州残联审核批准、盖章。
7、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残联工作人员办理好残疾证发放残疾证。
联系电话:0973—8725367
办理地点:同仁县文化楼三楼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