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党组研究,拟将县政府各县长分工作如下调整:
罗富贵: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审计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昂 智: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及财政、扶贫开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法制行政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的重大事项。
周 多:协助县长负责公安、民宗、民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
负责协调县佛协、县伊协、武警同仁中队重大事项,联系隆务寺管理委员会、瓜什则寺院管理委员会、吾屯上下寺管理委员会。
申丽玲:协助县长负责司法、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司法局、县残联。 负责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工作。
胡伟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文体广电、旅游、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统计局。
负责协调同仁县供电公司的重大事项。
李鸿波:协助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供水、供暖、污水、经济商务、信息化、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
张国玺:协助县长负责农牧、环境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水利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牧科技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
负责协调县气象局、县科协的重大事项。
孟德文:协助县长负责天津市对口支援等方面工作。协助李鸿波副县长开展分管工作。
林华昌:协助县长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胡伟东副县长开展分管工作。
才让东智:协助申丽玲副县长开展分管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各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相互协调配合,昂智、孟德文、李鸿波同志互补,周多、胡伟东、才让东智同志互补,林华昌、申丽玲、张国玺同志互补。
以上妥否,请示。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