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同仁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同组发〔2014〕5号)相关规定,经2016年7月28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晓琴同志任同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同仁县人民政府党组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