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同仁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同组发〔2014〕5号)相关规定,经2015年11月19日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卡本加同志任同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职务。
同仁县人民政府党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