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府文件 > 同政办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同仁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0/18 15:08: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18号)精神和参照《关于成立全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的通知》(青就农发〔2016〕1号)、《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的通知》(黄政办201732号)有关要求,建立同仁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告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劳动监察大队各一名科级干部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成员单位干部为成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昂   智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李 力 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才让尕土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干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晋 仁 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范 海 云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董   军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县水利局项目办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县信访局干部

    县总工会干部

四、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二)研究安排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

(三)分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

(五)协调解决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事项和问题,通报审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的工作任务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用,做好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有关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并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督办监管企业的用工管理,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恶意讨薪等欺诈案件,参与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县司法局:负责法律宣传,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

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资金监督,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所属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负责督办解决因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导致的欠薪案件。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行为,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严重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信访局: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访接待办理,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欠薪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六、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

(二)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推进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

(三)开展督促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工作督查方案,报召集人同意,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向县政府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成员单位及各乡镇通报交流。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