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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同仁县人民政府: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29 11:03:43    

 

同仁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20133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同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政府网站http://www.hntr.gov.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738722491。(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11日—1231日)。

一 、概 

2012年,我县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推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辖区内共12个乡镇及县级各部门和相关的单位均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健全的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各项制定,使县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长期化、规范化。今年来,为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同仁县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务公开制度。先后制定了《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一项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加强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发改委信息中心组织的电子政务外网培训;及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等。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拓宽公开渠道。今年,我县加强365365体育在线站建设。一是机房建设:今年,政府投入约2万余元,对中心机房进行装修,使机房基本能够达到正常运行标准(因县政府现址属于热贡文化园区建设规划范围,涉及搬迁问题,因此不能投入过大,避免形成大的浪费);二是网络建设情况:安装了由省信息中心配发的核心设备(核心路由、交换、UPS及空调);三是办公室在资金拮据的情况下,自行采购计算机、交换机等政务外网建设所需设备若干。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良好的平台。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重点检查政府信息是否经过保密审查,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载体上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注明理由等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积极建设多种平台,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纸质材料进行主动公开。把网站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置了政务动态、领导之窗、同仁旅游、同仁文化等内容板块,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名单、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办事、行业监督联系电话,并对栏目内容实施更新。2012年同仁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制作的各类信息进行了公开。对于宜公开的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全部采用纸质形式进行了适度公开或全社会公开。

(二)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便捷途径。

(三)在显著部位建立了电子政务显示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单位查阅及索取政府信息没有进行单另登记。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各单位查阅及索取政府信息,对于宜公开的信息都及时给予办理,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公开,没有收取任何查阅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二是缺乏工作经验和参照标准,公开信息的目录的编制审查工作较难把握,有些单位目录编制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公开信息分类和合理性不一;四是政府网站建设的资金困难,没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没有编制。

针对以上情况,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发挥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建设和谐同仁”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平台的建设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推广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及时上报政务信息。二是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调整、充实、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重要领域的行政权力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咨询热线等载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四)进一步拓宽便民服务通道。在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手册、办事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便民服务通道,积极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借鉴兄弟州、县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努力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填表单位: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填报时间:201334

名称

计量单位

全年统计

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545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447

2、作为依申请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信息数

21

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总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人次

人次

0

 

 

附件2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众准确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同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hugan99.com)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在政府信息查阅处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2版)》。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采用主题分类方法,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分为20类。具体参照《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机构设置及职能;

3、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6、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8、州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19、反映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工作状况的动态类信息;

20、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同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同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gan99.com)网站开设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同仁县政府、县属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县档案局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进行查阅;可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同仁县人民政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同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德合隆中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73-8722362

电子邮箱:trxzfb@qh.gov.cn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局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2013年3月

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属本机关管理的部门单位所发布的信息由各单位自行编制目录并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数据项释义

   1、索引号: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识符

  2、名 称: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

  3生成日期政府公开信息形成的时间

4 号: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编号

机关名称及编码

  机关名称: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关编码:01504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