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同仁县具有审批事项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制度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7日
同仁县具有审批事项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审批职能部门与黄南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协调配合,有效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的意见》(青政办〔2013〕315号)《黄南州州本级具有审批事项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制度的通知》(黄政办〔2017〕1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领导坐班制度,促使各窗口单位领导及时听取、了解办事群众诉求,掌握窗口运行情况,发现和解决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深化服务意识,创优政务服务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坐班对象及时间要求
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审批业务、公共服务事项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半天,坐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三、主要职责
(一)全面掌握本单位窗口工作开展情况,全权负责处理本单位窗口受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咨询事项。
(二)听取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审批方法方式,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三)指导和检查本单位窗口处理解决服务对象投诉的涉及本单位的各类问题情况。
(四)指导与组织本单位窗口人员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传达国家、省、州、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精神,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解决人员管理及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各窗口单位坐班领导实行签到制和现场承办事项报告制,窗口单位坐班领导坐班结束后填写《同仁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坐班情况登记表》。
(二)各窗口单位领导坐班期间必须在现场办公,不得安排其他公务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与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沟通,并安排好本单位其他领导替班后,方可离开。
(三)行政服务中心按月统计各窗口单位领导现场办公情况,并在每月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月报中进行如实反映,将作为年度相关考评的参考依据。
(四)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窗口考核办法将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工作情况纳入对窗口单位工作考核内容,按月汇总并进行通报,同时分送县政府领导,县监察局等部门,县监察局要对坐班工作不力的窗口单位进行问责。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同仁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坐班登记表
2、同仁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坐班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同仁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坐班登记表
窗口单位
|
坐班领导姓名
|
职务
|
坐班时间
|
现场办公完成主要工作内容
|
领导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同仁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坐班时间安排表
时间
|
窗口单位
|
星期一上午
|
地税局
|
星期一下午
|
消防大队
|
自来水公司
|
星期二上午
|
国税局
|
星期二下午
|
文体广电旅游局
|
农牧科技局
|
星期三上午
|
不动产管理局
|
星期三下午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住房管理中心
|
星期四上午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星期四下午
|
房管所
|
医保局
|
星期五上午
|
社保局
|
星期五下午
|
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
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