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执法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7年度县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方案》、《同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结合201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考核安排
按照2017年度各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总体安排,县政府法制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和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信访局、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
(一)推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高督促检查成效;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并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主要包括: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等。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主要包括:贯彻落实立法工作制度;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等。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包括: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包括: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化解信访问题等。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等。
四、考核方式
1.自查总结。2017年11月15日至31日,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2017年12月2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2.集中考核。按照县考核办的统一安排,通过核实年度工作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3.分值设置。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附表1中的评分细则,对县直各有关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附表2中的评分细则;考核得分最高100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按要求真实、客观、准确的提供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认真自查。各单位在自查自评中,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总结全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三)层层推进。县政府法制办将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本县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和报告,报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综合科)。
(四)测评准备。县法制办将同县委目标办公室对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测评,请各乡镇及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测评准备。
附表1:各乡镇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测评表
附表2:县直各相关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测评表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