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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17 10:15:02    

同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指导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和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迅速控制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甲类传染病管理

  许多传染病病因尚未明确,且传染性和致病力强,应比照甲类传染病加以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呼吸道疾病登记制度,对难治及复诊病例详细检查。

  对病人应就地隔离治疗。对病人的排泄物、接触过的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严密消毒和处理。

  对死于传染性传染病患者遗体要本着就近处理原则,及时就地火化,不得转运,不得采用埋葬等其他民族习俗方式处理遗体。传染性传染病患者死后,不得进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他形式的丧葬活动。县上要设立火化遗体专炉火化点,要凭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书,使用专用的车辆运输遗体,遗体沾染的车辆和区域要及时严格消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死于传染性传染病的遗体的消毒、处理工作,对遗体运输和火化人员的防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明确职责

  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提高警惕,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疫情,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卫生、公安、交通、宣传、教育、财政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及时安排疫情处理所必须的防治经费和物资,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预防与措施落到实处。

  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成立由疾病控制和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疫情处理小组,研究制定紧急应对控制方案,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成立的应急处理技术工作组,做好疫情的监测、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隔离、消毒、疫情上报工作。

  三、加强疫情报告

  发现首例确诊病例时,疾病控制机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逐级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时限,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

  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在发生暴发疫情时,应建立临时的疫情报告制度,如实行疑似病例报告或零报告等日报制度。

  四、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1、流行病学调查

  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外环境接触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来源线索。

  2、实验室检测

  病例标本采集、运送应满足用于病毒、细菌、衣原体等微生物的病原学、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检测的要求。

  标本包括鼻咽拭子、痰液、血液和尸检组织等。

  五、病人救治

  原则上要求就地隔离治疗,如无条件隔离治疗确需转院要使用专用车辆。由于目前暂无特效治疗药物,主要是采取抗感染和对症治疗。发生呼吸困难的,要尽早采用吸氧和机械辅助通气等措施。一定要注意开展系统规范的治疗,不断总结、完善治疗方案。

  六、疑似病人的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传染病”的暴发多为同一家庭或同一病房与病人密切接触引起。该病潜伏期约为4(1-21)。因此,对疑似病人要立即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时间不得短于3周。

  七、加强医务人员防护、防止医院感染发生

  1、隔离病人,将病人置于独立的病房中隔离观察治疗。

  2、病区环境消毒:

  空气消毒:平时加强病房通风换气,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熏蒸或喷雾等;地面、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痰液等分泌物:用含氯消毒剂浸泡。

  3、加强疫情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发的病例和转院病例。

  4、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内感染综合预防控制工作。

  5、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本病能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凡与病人接触者需戴12层棉纱口罩。医护人员要注意及时更换新口罩(不超过4小时,最好每次进病房前更换新口罩)。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

   八、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在发病地区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加强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考虑本病可能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凡与病人接触者需戴口罩,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能力。

   九、加强疫情处理的总结工作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向省卫计委报告调查和处理结果,同时抄报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