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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文体广电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17 10:13:35    

同仁县文体广电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同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文体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以及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举办或经文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化体育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是本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体育场等建筑物,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书店、音像店等场所。

2、本预案所指文化体育活动,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举办、经文体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体育活动等。

3、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快速反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快速反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成员组成

 长:娘毛才让

副组长:陈宝池

 员:旺建才仁、朱尽珍、李玉红、白、角巴才让、张耀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宝池兼任。

(二)工作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三、预防信息和预警机制

(一)加强防范意识

各公共文体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行动机制

1、文体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公共文体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公共文体场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4、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预警信息

1、领导小组要对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及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开展的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局系统各单位对可能造成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预警信息要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早解决。

2、发现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应立即向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重大危害信息可按照预警信息的性质直接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建议。

四、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马上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的情况报送上级领导部门。

(一)指挥和处理

1、突发应急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迅速提出应急预案的建议。

2、本系统所有部门单位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时,文体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文体部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半小时。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五、事后处理

(一)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以及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报上级部门。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组建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三)宣传保障

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四)培训保障

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进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工作小组要本着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及时有序地展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力争将损失减少最低限度。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要严格遵守并执行本细案的相关规定,对于隐瞒信息上报、延误事件处理时机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

(一)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据责任轻重限期整改、并做出书面检查,根据情节轻重以通报批评、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停职反省、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追究责任。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政领导干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纪律责任,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要严格执行《同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因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延误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轻微的,要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谈话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停职反省以上处理。

(四)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不听从指挥,玩忽职守,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给予责令辞职以上处理。

(五)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因采取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效能告诫;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停职反省以上处理。

(六)对重大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发现后,不依法采取措施出现责任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不良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七)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令辞职以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