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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仁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0/26 16:32:50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同仁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

同仁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二、建设地点

1.牙浪乡:娘洛村、牙浪村

2.黄乃亥乡:阿吾乎村、羊直沟村

3.隆务镇:措玉村

4.年都乎乡:郭麻日村、曲麻村

5.扎毛乡:卡苏乎村、扎毛村

6.双朋西乡:环主村、协智村、双朋西村

7.多哇镇:尕什加村、曲日那村、东维村

8.兰采乡:兰采村、环曲乎村、土房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计359户1455人(其中:牙浪乡3户15人,黄乃亥乡6户19人,隆务镇1户3人,年都乎乡4户17人,扎毛乡262户1100人,双朋西乡4户18人,多哇镇20户77人,兰采乡59户206人),房屋建设面积28720。其中,贫困户187户749人,非贫困户172户706人。项目建设内容为移民住房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457万元。其中,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助资金3766万元,农户自筹691万元。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底)

六、运行机制

充分认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规划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确保牧区困难群众易地搬迁项目顺利进行。各村成立建房领导小组和监督委员会,搬迁房屋原则上由搬迁群众自主建设。乡(镇)政府作为易地搬迁项目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和落实各项任务,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村建房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易地搬迁项目审批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并做好易地搬迁资料收集整理。

七、相关要求

1.自批复下达之日起各乡镇不允许调整易地搬迁户若无法实施及时上报县扶贫开发局,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统一上报州扶贫部门。

2.项目实施中,县扶贫开发局、乡(镇)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监督检查项目运营情况,乡(镇)政府、村委会切实承担起项目监管责任,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此复。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