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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同仁县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同仁县法制办公室    创建时间:2017/7/12 10:57:15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根据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照九个方面的督查内容,现将我开展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我县党委和政府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常重视,为推进此项工作进程,2014年起县委县政府就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加强督查,考核结果与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挂钩,为依法行政工作走入法治化、正规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起草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将通过政府党组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国务院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后,我县及时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熟悉掌握《纲要》的重要内容和丰富内涵,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县政府法制办结合《纲要》及省州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同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同仁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同仁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下发各单位,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要点和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并将此作为2017年度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导方针。

为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机制,县政府建立了《同仁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同仁县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程序规(试行)》、《同仁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同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同仁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同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等多项制度,在做出重大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进行了提前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定期地向人大和政协通报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自觉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质询,认真征求、听取对政府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法制机构建设情况

1.以前法制队伍建设情况。以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置在县政府办公室内,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工作人员仅有负责法制工作的主任1人。加之每年工作不大,法制办主任主要是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其他工作,人员配备为非专业人员。因其它政府部门都为正科级单位,法制机构自身为副科级单位,各部门对法制工作重视度不高,开展工作难度较大。

 2.法制机构设置现状。为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及时解决政府法制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2016年5月30日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同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同办发〔201655号),明确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编制核定为正科级主任1名县政府从机构级别设置上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提升,设置为县政府直属机构,并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从县政府办公室分离出来。目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县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青编办行发〔20175号)、《黄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人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县编办将及时对县法制办人员编制进行调整补充,保证法制工作力量。

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情况

2016年我县被评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2016年7月28日成立“同仁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等5名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016年6月15日制定下发了《同仁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拉开了帷幕。经县政府同意,确定隆务镇、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司法局、水利局等一个镇六个部门为2016年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确定一个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两个项目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2017将按照州上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五、各市州政府立法情况

我县没有立法权。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1.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落实。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明确要求必须邀请各部门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无违法内容后,方可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和县政府法律顾问经过审查修改后,法制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社会统一公布。为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2015年8月份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时,对有效期届满各部门没有重新制定和修改的《同仁县林地管理和保护办法》、《同仁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七项规范性文件下文予以废止。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落实,法制办工作人员及时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培训班。2016我县制定了《同仁县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隆务河管理的通告》两个规范性文件,都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依法县州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3.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我县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严格落实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在2014年清理的基础上,2016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有效期届满及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有不一致的,坚决要求进行清理和修改,对不清理不修改的坚决予以取缔。清理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清理”的要求进行。2016年8月取缔了县林业局和水利局的七个规范性文件。经过认真清理,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

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的的通知》(青府法〔2016〕23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我办制定下发了《同仁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身份不符合要求及退休人员、挂靠在没有主体资格的单位的人员共26人同时,下发了《全县执法部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通知》,对全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执法执法过程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开展执法证换发和年审。2017510日下发了《关于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的预通知》,明确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程序、培训费用及相关要求,并进行需培训人员登记。2017年5月16日黄南藏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州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2017年5月17日印发《同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要求相关培训人员于5月2526日,6月1日—2日在州政府会议中心参加州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经统计共参加培训34人,办证34人。20174月19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证年审的通知》,参加年审80人。

八、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的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得到完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一是建立和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根据省、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调整充实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主管司法副县长担任主任,政府法制办主任和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我县法友律师事务所专职公办律师、省上聘请的执业律师担任顾问。同时,聘请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3名执业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每年8万元聘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列支。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委员会。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县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组建同仁县法律专家人才库,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全县已有18个政府部门、12个乡镇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法律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相关制度。其中,部分重大项目实施部门,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均聘请西宁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政府法律顾问除提供法律咨询外,重点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招商协议等进行把关,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指导,有效避免了政府工作中存在的法律瑕疵。同时,主动参与县政府应诉工作,如全程参与了年都乎乡年都乎村、郭麻日村与县水保站、县民政局关于水保站苗圃的土地纠纷问题等。

九、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1、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近年来,我县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争突破年度零复议,截止目前仍为零复议。2014年10月20日,同仁县根据省州相关要求,成立了以主管司法的副县长为组长,以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县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以县政府聘请的资深律师和同仁县的资深律师为顾问,县司法局负责开展法律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同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根据省州法制办的要求及时报送了行政复议统计报表和行政复议分析报告。

2、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在2016年10月26—27日年都乎乡年都乎村和郭麻日村诉县政府行政确权两案中,县政府副县长周多和王怀诚出庭参加应诉。

3、全力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青府法〔2015〕72号),为建立有序运行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我县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同仁县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仁县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度》、《同仁县行政争议纠纷排查制度》、《同仁县重大行政争议纠纷讨论制度》、《同仁县行政调解通报制度》、《同仁县行政调解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同仁县行政调解人员培训制度》、《同仁县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制度》、《同仁县行政调解登记统计制度》、《行政调解守则》、《行政调解人员行为规范》、《同仁县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等十二项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调解工作进行规范。制定下发了《同仁县行政调解相关法律依据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能、依据,使各部门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时心中有底、心中有数,为更好的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十、开展法制政府建设宣传培训情况

县政府下发了《同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了学习的目的、要求、形式、时间、参学人员、学习内容及组织实施等,从制度上明确提出要求。今年,我县政府常务会议在每次开会前按要求进行了学习。有效的学习,有力的提高了领导干部在决策中的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及时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州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促进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的提升,我县制定了《2017年同仁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方案》,将邀请我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2017年同仁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方案》的要求,组织本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经过以上培训有力的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质。

按照州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利用黄南州夏季文化活动及“热贡六月会”之机,在黄南州热贡文化广场进行了集中的法制宣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运用藏汉双语的影像资料、宣传册等。同时,黄南州法制邻域第一个注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有效的提升了全县干部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了解,为2020年按时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国务院及省州相关要求相比,尚有很大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把做好经济工就行,就是建设法治政府。二是群众信访不信法,推进法治工作存在阻力;三是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把握不准,缺乏法律专业人员,致使规范性文件出现错报和漏报;各部门现有正式人员减少,行政执法人员队伍逐年减小。五是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情况复杂多变,导致部门执法人员紧缺、工作压力倍增。六是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太高,与各部门经费有限的矛盾 。

三、今后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部门或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推行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领导作风,建立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政府,为建立和谐同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要把服务理念融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鼓励群众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与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形成全民执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制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依法行政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促使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作到各单位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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